科目三路考四大易扣分点
- 来源:考驾照网 更新时间:2014-11-04 10:38
加减挡位的操作
行驶过程中能够根据交通状况合理使用挡位和速度,考试过程中至少挂到过4挡或以上挡位,速度达到35公里/小时以上并保持5—10秒以上(否则扣100分)。使用1挡连续行驶不超过50—80米,使用2挡连续行驶150—200米,使用1、2挡行驶累计不超过400—600米(否则扣100分)。
变更车道
听到语音提示后应在120米内完成变更车道,变道时不能连续变更两条车道(否则扣100分,评判为不合格)。主动变更车道的,同样也评判方向灯的使用,变更车道以车头越过路中间线为准(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扣10分)。
直线行驶
在进直线行驶路段时130米内车速控制在35公里/小时左右(合格的速度范围为25—45公里/小时),中途不得停车(评判不合格)。方向盘可小幅调整,车身左右偏移在30厘米以内,如方向盘摆动过大或车身左右偏移超过30厘米的判为不合格;直线行驶注意不要骑压道路边缘实线和长时间骑压道路分界线(评判不合格)。
靠边停车
停车后车身靠右侧路边缘线不能超过30厘米(否则扣10分),停车过程中车轮不能压道路边缘线(评判不合格),注意:停车过早(车身未到停车线)、过迟(车身已驶出停车线)将会被评判超过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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