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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驾照新规今日实施 驾车需谨慎
  • 来源:考驾照网    更新时间:2013-01-01

 

新交通法规的记分项由之前的38项增加至现在的52项,可谓“严”字当头。增设的新处罚规定包括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超速驾驶,记6分等,具体如下:

扣1分项目: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扣2分项目: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4、未系安全带

5、“加塞”行为,堵车时乱插队、抢占对向车道

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

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1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扣3分项目: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2.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4、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5.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1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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