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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驾驶证扣分新规定是怎样的?
  • 来源:考驾照网    更新时间:2021-06-04 11:10

  一、驾驶证扣分新规定是怎样的?

  扣1分:

  1、非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3、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4、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扣2分: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及安全带;

  2、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营运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4、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的;

  5、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扣3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2、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6、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照规定让行;

  7、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扣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2、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4、闯红灯。

  扣12分:

  1、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3、酒后驾车扣证6个月处2000元以下奉;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五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5、未悬挂或者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物随号牌等违法行为。

  二、驾驶证扣分清零时间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计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也是12分,而日期是从初次领证之日算起,然后不断循环,然后到发证日期进行清分。发证日期为记分日期的开始。

  2、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么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是从那个日期开始到这个日期结束。

  3、违法所记的分值如果没有满12分,那么计分系统到了下个周期会自动清零。

  4、如果记满了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5、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因此,根据《道路交通法》的规定,一旦机动车已经出现任何的违规行为,那么将根据其违规的行为扣去一定的驾驶分。同时,对于违规行为特别行为特别是已经造成违法行为的,将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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